航天航空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制度
一、成立系综合治理领导小组。系领导亲自挂帅,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,成立综治领导小组。
二、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。按照综合治理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每年年初,系主要领导与各科室主要负责人签订一次责任书。目标责任管理不受领导变动的影响,变动时要做好交接工作。
三、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。一把手负总责,分管各负其责,办公室具体实施,齐抓共管,狠抓落实。
四、实行“一票否决权”制度。各科(室)出现治安问题,凡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事故的,严格追究当事人的责任,考核当年不能评为优秀。所在科(室)的“评先”也实行一票否决。
五、每周学工例会和每月全系教职工会议上进行总结,定期分析研究,提高警惕,加强安全防范意识,检查落实本系的综合治理工作,努力创造一个安全、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,
六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,节假日值班人员要对本系管理区域进行安全检查,防止各类意外事故发生。
七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到刑事案件发生率为零,无治安案件,无丢失被盗和各种事故发生。
八、加强宣传教育。认真学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文件,落实“平安工程”,对本系全体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教育,动员全体人员积极参与综合治理的各项活动,不断增强法纪观念和安全意识,按照“管好自己的人,看好自己的门,办好自己的事”的原则,抓好本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。
南昌理工学院航天航空系
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”领导小组 |